关于启用新版《中原银行批量汇兑业务协议》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24年11月12日
尊敬的客户:
为向您提供更优质、高效的金融服务,我行对《中原银行批量汇兑业务协议》(以下简称“批量汇兑协议”)进行了修订。
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如下:
一、明确批量汇兑业务手续费扣收方式,办理批量汇兑业务时一次性直接从办理账户中扣收相应手续费;
二、增加我行对协议的修改变更权及公告相关内容;
三、增加保密义务、争议解决方式、协议自动终止事项、不可抗力事件、通知与送达、消费者投诉渠道以及遵守反洗钱、反恐怖融资、反扩散融资、反逃税相关法律法规等条款。
本公告未列举或引用具体变更条款的全部内容,详细信息请关注附件具体条款内容。
如您决定不再继续办理批量汇兑业务,可向我行提出协议解除申请并在签约网点办理协议解除业务。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提出协议解除申请的,视为您同意并接受新版批量汇兑协议的相关约定。如果您对修订后的批量汇兑协议内容有任何疑问,请拨打我行7*24小时客服热线95186或向开户行咨询。
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支持,我行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服务!
特此公告。
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4年11月12日
中原银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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